惠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
一、惠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
1、申请: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(管理部)或受委托银行网点提出提取申请。
2、受理: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,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;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;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,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。
3、审核: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。
4、审批:符合办理条件的,柜员录入系统后提交后台审批(三个工作日内)。不符合办理条件的,审批不通过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。
5、办结:审批通过后业务办结,提取金额划转到申请人指定的绑定卡账户内。
惠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
二、惠州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
第二十四条: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(二)离休、退休的;
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(四)出境定居的;
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返回首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