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
一、惠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

  1、申请: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(管理部)或受委托银行网点提出提取申请。

2、受理: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,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;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、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;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,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。

3、审核: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。

4、审批:符合办理条件的,柜员录入系统后提交后台审批(三个工作日内)。不符合办理条件的,审批不通过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。

5、办结:审批通过后业务办结,提取金额划转到申请人指定的绑定卡账户内。

惠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

二、惠州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
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

第二十四条: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
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
(二)离休、退休的;

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
(四)出境定居的;

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
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
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<上一篇 惠州市公积金委托他人提取 >下一篇 没有了
返回首页
微信:gjj163388
(轻触复制)
手机:18702093830
(轻触拨号)
微信号:gjj163388

微信号已复制

打开微信添加好友